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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01 14:22
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
项目概况: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陆河县河田镇砼子背村养殖场空地东南侧,总投资6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7506m2,建筑面积15000m2。主要建设两间生产车间、一间成品仓库、一间原料仓库及一栋办公室,本项目主要进行废塑料的回收加工(不包括危险废物),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陆河县河田镇砼子背村养殖场空地东南侧
联系人:江经理
联系电话:1382203092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深圳市海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或建议的,可采用来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项目名称 |
陆河县兴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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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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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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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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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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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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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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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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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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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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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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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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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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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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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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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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